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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赴淮南市第十八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授课活动
发布日期:2026-06-19 点击次数: 来源: 作者:
6月18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余同怀带领三名硕士研究生,赴淮南市第十八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法治教育主题授课活动,旨在将法律知识送进特殊教育课堂,帮助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意识。
授课前,余同怀老师一行与该校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围绕特殊教育学生的教学安排与日常管理等内容交换了意见。授课过程中,余同怀老师结合青少年认知规律,以生动案例和通俗语言,系统讲解了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及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课堂上,同学们认真听讲、踊跃发言。授课结束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向同学们赠送了笔记本和签字笔,寄寓对同学们学法守法、努力向学的殷切期望。

师生合影
此次授课活动是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进法治教育向社会延伸的具体实践,既展现了服务社会、传播法治理念的良好形象,也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了宝贵的教学实训平台。
撰稿: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洋
核稿:马克思主义学院 郭金明
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吴婧
审稿:马克思主义学院 朱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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