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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表彰2011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3-04-09 点击次数: 来源: 作者:思政部办公室
思政政〔2011〕15号 签发人:徐其清
2011年,教学部上下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实现了教学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平安教学部”的创建目标,为创建“平安校园”尽了一份力。
根据教学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办法》,经研究,决定表扬完成年度安全责任任务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表彰奖励年度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
一、表扬完成2011年度安全责任任务的责任单位
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研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部教学办公室、部行政办公室、图书资料室。
二、奖励完成安全工作目标的责任人
李长虹、李军生、杨 海、戚 琳、张学鹏、陈晓梅。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